关于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作者: 时间:2017-08-11 点击数: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九职院字【2017】6号








关于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激发学生创新思维,提升学生创业能力,努力培养创新创业型高职人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江西省《关于深化高等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赣教高〔2015〕36号)等文件精神,立足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的规划、统筹、指导、推进和协调,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魏寒柏  曾青生

成  员:曾凡龙、刘南平、彭晓兰、汪永根、殷锡武

2.下设创新创业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曾青生

副主任:刘南平、彭晓兰

委  员:卢致俊、方晓勤、邓跃飞、刘  恺、刘  越、花严红、李正生、李圣良、李  宏、李良仁、肖  伟、汪临伟、汪  程、宋伟元、陈良政、陈晓江、邵  斌、周  俊、聂世平、徐淑华、章胜一、扈晓艳、雷大甫、潘  展(按姓氏笔画序)

3.成立创业学院,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院  长:刘南平

副院长:彭晓兰  汪永根

办公室主任:张志成

专 职 干事:刘思明  廖 燕

4.各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小组,由院长、书记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学工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本部门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面向全体、协同推进,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不断丰富课程、创新教法、优化师资、改进帮扶、强化实践,通过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训练与竞赛相结合、创新与创造相结合、创业与就业相结合,积极推动创新创业意识启蒙、创新创业思维训练、创新创业精神养成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17年,形成科学先进、社会认同、具有高职教育和学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形成有利于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汇聚行业企业、社会、家庭和学校培养合力,形成开放合作、全员参与的创新创业教育良好生态环境;初步建立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有效增强,投身创新创业实践的学生和毕业生成功创业比例明显提高;学校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数量显著增加。

四、重点工作

1.提升专业建设水平

面向“中国制造-2025”和江西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推进新兴专业开发、传统专业升级和特色专业创新,优化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积极探索和实践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等多种形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壮大专业办学实力,打造校企合作紧密、业界知名度高、专业特色鲜明的品牌专业,形成核心团队和核心竞争力,全面引领区域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

2.推动校企协同创新

整合多方资源,坚持开放合作、全员参与,进一步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所、校地等合作育人新机制和跨院系、跨专业交叉培养人才新机制,强化产学研用结合,提升创新创业能力。通过推动“校中厂”、“厂中校”、“大师工作室”、“校企专家流动工作站”、“区域技术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促进专业深度融入产业行业,推进协同创新,提升服务产业能力,提高学校科研服务水平。

3.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跟踪和研究国家最新颁布的体现创新创业教育内涵的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和专业人才评价标准,结合“十三五”规划,深入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大讨论,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明确高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规定创新创业课程和实践的学时学分和教学要求,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作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全面修订和完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改革教学管理制度

从2015级开始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分制管理,在人才培养方案毕业条件中明确专业教育学分、素质教育学分、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要求。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进行跨专业选课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高职学生修业年限至5年,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

5.健全教育课程体系

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优化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业基础、创业指导以及财务管理、法律实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通过自主开发和择优引进,建设一批创新创业类在线开放课程,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联手行业企业专家,组织编写具有高职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公共教材和教辅读物。

6.深化课程教学改革

扩充和完善理实一体化教学场地建设,大力推进项目化、学做一体课程教学;逐步提高小班化教学覆盖面,加强师生互动,大力推进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和参与式、体验式教学;推动在线课程应用,鼓励和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实施翻转课堂教学试点。把专业领域的前沿发展、最新技术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以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考核要素,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

7.提升实践育人成效

提升专业实训室、创业实训室、工程训练中心和数字化图文信息中心建设,扩大实践学时比例,优化实践教学内容,开放实践教学场地,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实践教育资源。充分整合和利用校内外资源,加强与行业骨干企业和地方园区企业合作,大力开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完善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扩大覆盖面,促进项目落地转化。创新发展校园科技活动周、文化艺术节、学生社团节等活动,扩大学生参与度,提升活动内涵水平。对接国家和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积极举办各类专业技能、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竞赛。大力发展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责任部门:创业学院、教务处、学工处、团委、科研处

工作节点:教务处在2017年9月起统筹各二级学院开放实践教学场地。创业学院在2017年内与行业骨干企业或地方园区建立3-5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学工处、团委、科研处扩大学生在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节、科技周等活动的参与度,合计应达到全体学生的50%。

8.优化教学团队建设

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以专业带头人、技术拔尖人才、骨干教师和学团干部为核心力量,配齐配强创新创业专职教师队伍,并建立定期考核、淘汰制度。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建立创新创业导师团,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参与创新创业课程教学和实践指导。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教师依托项目带领或指导学生创办小微企业开展创业实践。

责任部门:创业学院、教务处、科研处

工作节点:创业学院在2017年5月之前聘请建立创新创业导师团,教务处在2017年5月份之前出台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办法,明确师资培训、轮训、企业挂职、考核等机制;科研处在2017年5月之前科研成果转化办法。

9.加强创新创业服务

加快创业学院建设,将其打造成面向全体在校学生的实体平台,统筹和实施创新创业相关制度建设、专业开发、课程教学、基地建设、实践教学、技能竞赛、课题研究和咨询指导服务。与有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企业联合开发创业培训项目,不断提升培训规模和培训质量。进一步扩大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场地规模,设立大学生工商注册免费代办点,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必要的技术、场地和设备支持。挑选一批前景好、投资少、入门易、收效快的创业项目组织学生进行创业体验,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培育打造重点创新创业项目。建立创新创业网络信息平台和网络培训平台,为学生提供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知识产权、市场动向、项目指南等信息服务和创新创业网络课程。组织和指导学校优秀创意团队和成功创业毕业生参加全国“互联网+”、挑战杯、中国创翼等创新创业大赛。

责任部门:创业学院  团委

工作节点:2017年底之前完成3000平米创业孵化基地建设,40个创业主体入驻。按照国家和省相关大赛组织部门大赛时间安排提前安排参赛队伍选拨和大赛指导。

10.营造优秀校园文化

培育创客文化,营造校园创业创新氛围。围绕文化主题、文化活动、文化宣传三个方面,着重培养踏实严谨又朝气蓬勃的创新创业氛围。着力打造以工匠精神为核心的创新创业文化主题,从艰苦创业、精益求精的工匠文化当中挖掘精神动力,不断加强创业创新观的教育。着力培育以运用实践为内容的创新创业文化活动,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科学规划校园文化活动,着力构建素质教育体系,全面推行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进一步丰富学校第二课堂活动内容,提升校园文化活动品味;依靠群团组织、创业讲座论坛等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平台,适时开展双创文化周、“创业之星”等评比活动,打造以一批创新创业文化活动品牌。着力加强以典型报道为内容的创新创业文化宣传,充分挖掘校友资源,发掘创业典型,通过典型的带动作用激发学生创业创新热情。

责任部门:创业学院、党委宣传部、学工处、团委

工作节点:2017年6月前党委宣传部完成双创文化建设方案,学工处团委着力打造2-3个双创文化活动品牌,宣传部建设4-5个双创文化宣传专门阵地,学工处完善学生素质拓展体系,强化创新创业活动导向。

五、条件保障

1、多渠道筹集资金

逐步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逐步加大对创业教育的投入,将创业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并逐年增加。经费用于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创业教育师资培养、教材和案例编写、创新创业管理、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创业实验室建设、创业孵化实践基地建设和创业典型培养宣传等。

学校首批设立专项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基金,用于创新创业学院的成立和师生创业项目的扶持。吸引和争取社会组织、公益团体、知名企业和成功校友等以多种形式筹集创新创业基金,为双创工作提供资金支持。积极申报省、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科技园等政府项目建设资金,广泛建立与政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商、税务、商管等部门的联系,争取政策与资金支持。

2、建设专门场地

按照《江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二)设区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标准:生产加工型创业孵化基地面积应在8000平方米以上,入驻企业15家以上,吸纳就业150人以上;商贸型创业孵化基地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入驻主体不少于40家,吸纳就业120人以上;”的标准整合校内房产资源,统一规划场地布局,统一布置文化环境,相对集中地开展双创实践,一方面利于实施一条龙管理服务,同时也有利于形成良好氛围和聚集效益。各专业深度结合自身特色开展校企合作,积极引入企业资源开发实践基地和双创项目。

3、实施奖励政策

一是制定《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办法》,设立“科技创新奖”、“自主创业奖”、“创新创业人才奖”,组织专家定期对学生的创新创业成绩与成果进行认定和评选,对优秀学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项目(活动)、优秀组织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既在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单位联合组织的创业大赛中奖项,并在江西登记注册经营的创业项目,根据获奖级别和创业成效给予5万元-20万元奖励。二是修订《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竞赛奖励办法》,将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列入学生竞赛奖励。三是修订《九江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和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在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创造了经济效益的教师和项目团队加大奖励力度。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西职业技术大学版权所有  
赣ICP备10002390号